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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中彩票2024-01-04 17:48

  

最高检发布5件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中新网2月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最高检发布5件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本批案例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通过精准研判和整体治理,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转变,以大数据赋能驱动未检工作提质增效。

  该批典型案例共5件,分别是:河北省沧县检察院督促履行校车安全监管职责大数据监督案、浙江省湖州市检察院督促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大数据监督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督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大数据监督案、北京市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大数据监督案、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大数据监督案。

  以上典型案例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分别在于找出不同部门所掌握校车数据之间的“差异项”,找准监管盲区,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根据强制报告制度执行的要求在诊疗系统中发现需要强制报告的案件,进一步优化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的路径,推进社会综合治理;通过数据分析找出符合保障救助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通过比对位置信息,对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的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开展全覆盖、动态化监督;及时确定声音是否超标、噪声污染行为是否得到行政机关的有效治理,切实保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表示,2023年检察机关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大数据战略思维,以大数据之力推进未检一体化履职和融合履职、更加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强化诉源治理,实现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案例一 河北省沧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校车安全监管职责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校车安全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校车事故暴露出的校车安全管理问题,加强诉源治理,通过大数据检索、数字建模比对,全面梳理县域内运营校车安全管理隐患,找准监管盲区,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强化校车安全管理,规范校车运营,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

  【线索发现】

  2021年11月,某幼儿园校车驾驶人无证驾驶校车,且严重超载行驶导致车辆侧翻,造成20名幼儿及1名教师受伤的严重后果,涉事司机因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该起事故暴露出的校车安全问题引起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关注,在全市部署开展校车安全监督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沧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专项行动部署,对本地校车安全运营情况展开调查。经过初步调查,检察机关发现行政审批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分别在校车运营的审批许可、监督管理方面负有相应职责,各自掌握了大量校车运营的相关数据信息,但由于各部门掌握的信息不同步,容易造成监管盲区。由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的学校在用校车达140余辆,逐一踏访调查耗时耗力且难以保障调查效果,有必要通过对各部门相关校车信息开展大数据分析,更好明确校车安全问题所在,促推监管治理。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通过教育行政、公安交警、行政审批等部门获取校车、司机、学生上下学乘车、运营许可等数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筛选出从事校车运营却无校车标识牌、未按期年检的校车,无校车驾驶资格、与登记备案信息不符、未按期审验、有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已满60周岁的校车司机。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对校车许可使用、校车驾驶人条件和校车安全管理均有明确规定,由于相关规定未能得到贯彻执行,导致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的实际使用校车情况与行政审批、公安交警部门掌握的合规校车信息存在差异,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找出不同部门所掌握校车数据之间的“差异项”,这些“差异项”是校车安全问题隐患所在,也是监管盲区的集中体现。

  【案件办理】

  经大数据比对筛查,检察机关累计筛查出37辆正使用但无标识牌校车,这些无标识牌校车中有25名驾驶人不具有校车驾驶资格;在有标识牌校车中,5辆校车实际驾驶人与登记不符、5辆校车司机将满60周岁,需要及时更换;另筛查出私自营运校车业务的大巴、面包车28辆。为确保数据比对的精准性,检察机关随机对两所幼儿园的4辆校车运营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调查结果与大数据对比筛查发现的问题相符。2022年4月,沧县人民检察院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疏堵结合开展校车规范治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管,保障校车运营安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公安部门根据检察建议内容展开联合专项治理,无校车驾驶资格司机被全部替换,驾驶人发生变动的均依法变更许可登记,4辆不合格校车被停运,20余辆私自营运校车业务的非制式车辆被查扣,两名严重超载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驾驶人被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同时,检察机关协调各方开通校车审批许可绿色通道,为30余辆符合标准的无牌校车办理了合法手续,保障学生用车需求。

  案例二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强制报告 异常诊疗记录

  【要旨】

  检察机关聚焦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系统汇总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涉未成年人性侵报案及立案记录等数据,发现涉未成年人性侵害立案监督线索,通过刑事立案监督、民事监护干预形式,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针对突出共性问题,启动数字化场景应用建设,优化强制报告路径,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线索发现】

  王某在给女儿董某某(9周岁)洗澡时发现其下身红肿,遂将其带至浙江省湖州市某医院就诊,期间,董某某称被人欺负。医院医生询问是否已报警,王某称会自己报警。后王某丈夫董某因考虑与加害人有亲属关系,未及时报警,导致发案滞后,部分证据灭失。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该问题并非个例,强制报告制度实施以来,因报告主体等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而错失破案良机的案件时有发生,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报案率、发现率低等突出问题客观存在。2021年12月,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近两年本地区存在大量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有必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监督,切实抓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通过卫健部门、公安机关及医疗机构获取未成年人异常诊疗、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侵害未成年人治安处罚等数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筛选出因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导致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监护人未及时报警、长期放任被害人在外留宿等监护干预案件线索。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根据强制报告制度执行的要求在诊疗系统中应当强制报告的案件。通过提炼未成年人异常诊疗数据中高概率成案的信息标签,明确检察监督重点,系统挖掘制度执行存在的漏洞,为依法推进一体监督,探索强制报告自动预警系统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案件办理】

  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汇总比对,发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将其中涉嫌性侵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针对监护人未及时报警、长期放任被害人在外留宿等监护不当行为,制发督促监护令,监督落实监护职责。通过数据分析,联合市卫健委对强制报告执行问题突出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健全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医疗领域强制报告信息的常态化报告机制;启动强制报告“一键智达”应用场景建设,联合市公安、市卫健委等部门开发诊疗系统自动预警报告系统、打通部门壁垒形成闭环治理,促使制度从依靠个体自觉向程序必经的方式转变,实现集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研判转介、帮扶干预、督察追责于一体的系统整体化落实。运行以来,自动报告线索80余条,同比上升5倍,已立案侦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7起,联合帮扶救助8人次。

  案例三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监护缺失 数字化应用场景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发现难等突出问题,研发数字化应用场景,协同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智能分析,及时发现未纳入保障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开展监护缺失监督,促推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

  【线索发现】

  2022年5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一对夫妻均处于服刑和逮捕在押阶段,他们年仅10岁的女儿小月(化名)应当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但检察官上门走访发现,小月无其他近亲属,仅有小姨不定时送来生活物资。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立即协助开展资格确认和关爱帮扶工作,相关部门指定小月的小姨为临时监护人,并签订委托监护协议,将小月纳入救助保障范围,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切实保障小月的基本生活。经深入调查了解,检察机关发现在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中,受限于执法司法信息不共享的原因,除人工排查和自主申请外,相关部门难以及时掌握孩子父母因涉案被羁押或其他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形。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卫健部门、人民法院、残联等部门,对常住人口中未成年人和困境儿童、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重残人员、失踪人员、死亡人员等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筛选出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标准但尚未纳入救助的未成年人。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通过获取未成年人信息匹配关联到潜在“应保未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通过大数据分析,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打通数据壁垒,是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未成年人监护监督的重点内容。

  【案件办理】

  婺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研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智慧发现救助”数字化应用场景,通过系统智能运算,首批筛查出28条待核线索,经人工核实,确定5人因父母涉案被捕等原因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条件。检察机关以制发检察建议方式促推相关部门逐一按程序纳入保障,从监护状况、户籍管理、受教育情况等民事权益保障为切入开展跟进监督。其中,以民事支持起诉的形式帮助身患疾病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杨某甲申请法院判决指定监护人,联动多部门为其提供就医、就学等方面的关爱帮扶。

  案例四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校园周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针对校园周边违法设置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烟酒彩票销售点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问题,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建立大数据模型,对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的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开展全覆盖、动态化监督,用科技的力量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赋能,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线索发现】

  为落实校园周边不得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借助公益诉讼智能线索发现分析研判平台,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按模型要求进行检索,获取校园周边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烟酒彩票销售点等场所信息,并发现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线索。检察机关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统一部署,三级院联动,根据线索开展现场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依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从工商注册信息和地图信息中收集全市各中小学校和全市范围内KTV、网吧、棋牌室、游戏厅、酒吧、迪厅、夜总会、彩票站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位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比对、分析,筛选出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线索信息。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比对位置信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等法规针对不同场所,对“周边”作出200米、100米等明确限定。由于相关规定未能得到贯彻执行,导致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校园周边仍有此类场所存在,这些场所正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隐患所在,也是检察监督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的关键。

  【案件办理】

  通过公益诉讼智能线索发现分析研判平台,检察机关获取相关线索信息900余条,通过筛选发现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线索104条,分别交予对应的分院、区院办理,目前已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整改结案8件。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学校周边酒类销售主体专项整治工作,对校园周边酒类销售主体进行排查,形成动态台账,根据销售主体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管理、随机检查。对违法向未成年人售酒的食品销售者,均依法进行查处。延庆区人民检察院核实烟酒销售点线索24条,经与区市场监管局和烟草专卖局沟通,对线索涉及的商户及时进行整改。密云区文旅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涉案接纳未成年人网吧作出行政处罚,组织网吧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经营者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

  案例五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校园周边噪声污染治理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校园周边噪声污染瞬时性强、取证难、治理难等问题,通过大数据建模比对,搜集、整理、分析违法信息数据,精准确定噪声源头。对校园周边噪声污染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充分履职的,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职能,督促有效治理,维护良好校园环境。

  【线索发现】

  2022年3月,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行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过程中,接到某中学师生反映,该校周边凌晨时段快速公交专用车道经常有摩托车“飙车”“炸街”,周边建筑工地在午休时段也时常有打桩机轰鸣作业,严重影响师生的学习和休息,不少学生出现了失眠和焦虑问题。检察机关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其他学校周边也存在不同程度的交通运输、建筑工地、社会生活等噪声污染。同时,检察机关发现,由于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变化大、种类多、取证难,交管、住建、环保等部门分别负有不同职能,各自掌握部分信息,对噪声污染的监管存在局限性,容易导致监管盲区,噪声污染问题难以根治。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通过环保、交管、住建等部门获取噪声举报、噪声值数据、道路监控抓拍、建筑工地施工备案、噪声污染行政处罚等数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筛选出校园周边存在的噪声污染行为和噪声污染源,噪声污染违法行为未被行政机关处罚和治理的案件线索。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及时确定声音是否超标、噪声污染行为是否得到行政机关的有效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规定,学校等建筑物属噪声敏感建筑物,夜间噪声不得超过45分贝,昼间噪声不得超过55分贝,机动车消声器和喇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由于相关规定未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同时校园周边环境噪声污染源分散多发,噪声污染问题的精确“捕捉”和督促治理,是发挥检察职能维护未成年人良好校园成长环境的重点内容。

  【案件办理】

  经大数据比对和筛选,检察机关累计识别出参与道路“飙车”“炸街”人员59人(其中未成年人15人),确定建筑工地噪声污染18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50处。2022年4月,检察机关将校园周边噪声污染治理问题依法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就交通运输噪声问题依法向交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检察机关联动交管、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环保、城市综合执法、教育等职能部门制定了《还“静”于校 校园周边噪声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开展了校园周边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各职能部门整治辖区校园周边噪声污染26处,整治“飙车”“炸街”团伙7批共计59人,扣押摩托车11辆,勒令整改摩托车40辆,协调妇联、团委等对“飙车”“炸街”的15名未成年人及家庭进行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加强与学校的联动互动,开展交通安全普法教育25场,联动解决了久治未绝的摩托车“飙车”“炸街”问题,辖区校园周边声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切实保护了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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踔厉奋发担使命 勇毅前行谱新篇******

踔厉奋发担使命 勇毅前行谱新篇

——第十四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简介

(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工程项目成果丰硕,获得国家级重大奖项数量、入选国家级出版资助项目数量、全国图书零售市场占有率、动销品种占有率等主要指标均保持全国第一。全年版权输出数量超千项,在“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年度综合排名中稳居全国第一。建党百年主题出版亮点纷呈,集中力量推出“六个一百”建党主题出版项目,涌现出《中共党史十二讲》《百年革命家书》《1937,延安对话》《靠山》等一批党史力作,13种出版物入选中宣部年度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选题,创历史最佳成绩。积极应对产业环境变化,勇于创新、敢于破圈。将融媒体思维融入选题策划源头,以内容为核心开发多形态产品,涌现了《永乐大典》VR版、《美的常识》有声版、《幸福的末可可》融媒体绘本等优秀产品。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影股份”)聚焦主责主业,推动电影创作从高原向高峰迈进,稳步推进各项业务高质量发展,连续第九次获得“全国文化企业30强”荣誉称号。中影股份创作生产了《悬崖之上》《峰爆》《我和我的父辈》《穿过寒冬拥抱你》等一系列优秀电影作品。全年出品并投放市场各类影片24部,累计票房239.60亿元,占同期全国国产影片票房总额的60.01%,市场占有率同比2020年、2019年分别提升了27%和42%,年度观众满意度调查高分榜中半数为中影股份出品影片。全年共发行影片711部,实现票房328.96亿元,占同期全国票房总额的76.74%,市场占有率同比2020年、2019年分别提升了27%和34%。在全年重要档期中,中影股份发行影片票房均排名前三。

  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坚持社会效益为先,践行电影“国家队”的使命担当,围绕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精力打造电影精品力作。公司主控宣发的电影《守岛人》作为庆祝建党百年的首部献礼影片,实现票房过亿元。由公司联合出品并联合发行的影片《长津湖》,收获57亿元票房;建党100周年之际,公司举办的“百部经典影片献礼建党百年”系列宣传展映活动,凸显了红色经典的当代价值。公司持续跟进“如何解决优秀国产影片覆盖最后一公里”专项课题,实现永宁县、闽宁镇7万多移民在家门口看上了院线电影。2021年,公司发行影片218部,结算总票房113.58亿元,全国票房占比26.5%;结算收入121.34亿元;结算利润3.31亿元。

  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坚持以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广电5G建设一体化发展为工作主线,实施圆心战略,建设智慧广电,加快转型升级,推动中国广电网络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公司加快推进“全国一网”整合,彻底改变了广电网络行业长期分散建设、分割经营的体制弊端,开启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品牌、统一运营的崭新征程。

  目前,中国广电股份旗下拥有30家企业,包括完成整合的23家非上市省(区、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1家上市公司(歌华有线),以及围绕产业链布局的6家专业子公司,正在稳步推进上市广电网络公司的整合。2021年,中国广电与中国移动双方就“700MHz网络共建、全频全网共享”达成战略合作,开创了全球广电网络与通信运营商共建共享的全新模式。截至2021年底,广电5G共建成20万站700MHz基站,完成年度建设目标。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简称“总公司”)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简称“总台”)直属国有文化企业、中国最早从事广播影视节目综合经营的机构。截至2021年底,总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代管企业101家,全球员工超过1.5万余人。总公司围绕“5G+4K/8K+AI”战略布局,推动“思想+艺术+技术”融合应用,加快向融媒体经营转型升级,奋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新型传媒产业集团。2021年,总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全面超越2020年,基本恢复至疫情前水平,超额完成年度收入与利润经营指标。全年实现收入110.94亿元(合并审计报告数),同比增加12.81亿元,增幅13.05%,全年利润总额6.29亿元,同比增加0.04亿元,增幅0.64%,扣除疫情税收减免政策影响后,同比增长90.03%。连续13届荣获“全国文化企业30强”,连续8届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一批精品力作累计获得广电行业重大奖项50余个。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全年主营业务收入1668.09亿元,利润103.78亿元,净利润50.30亿元;资产总额6798.27亿元,净资产1948.16亿元。其中,文化运营收入1017.48亿元,占总收入的61%;文化及相关产业投资额573.1亿元,占投资总额908.2亿元的63.1%。华侨城集团坚持文旅融合,助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通过对文化主题景区、文化旅游地产、文化节庆、文化科技等八大文化业态的综合投资运营,不断做大做强做优主业。2021年重点推出深圳“湾区之光”摩天轮、西安欢乐谷玛雅海滩水公园、襄阳奇趣童年亲子乐园等产品,打造文旅新标杆。连续四年举办华侨城文化旅游节活动,2021年以135天、1800款文旅产品、500多场主题活动,吸引游客超5000万人次,掀起全国文旅节庆热潮。

  中国工信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中国工信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品牌化、特色化、数字化、多元化战略,持续做优做强出版主业,实现了“十四五”的良好开局。集团荣获第五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先进出版单位奖、优秀出版人物奖等10个奖项。“6G丛书”等5个项目入选2021年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经营指标再创新高。2021年,集团资产总额超过54.11亿元,同比增长6.70%;净资产36.39亿元,同比增长7.67%;主营业务收入21.18亿元,同比增长8.46%,人均业务收入超过140万元;利润总额3.68亿元,同比增长8.33%,各项经营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在财政部中央文化企业排名中,资产总额排名第五,利润总额排名第四。集团在全国图书零售市场综合排名第五,上升1位,是全国零售市场最大的科技出版集团;是第二大职业教育出版集团,出版“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497种。

踔厉奋发担使命 勇毅前行谱新篇

河北邢台读者在城市书房享书香。新华社发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提供数字广告和营销等服务的文化科技融合企业,服务地域基本覆盖全球主要市场。公司长期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是全球排名第九(唯一入榜的中国企业)、国内营收排名第一的营销控股集团。公司不断推动文化科技融合,被认定为“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单体类),并在2022年示范基地绩效评价中被评为优秀(16家单体类基地中仅有2家)。公司荣登2021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榜单第248位、《财富》中国500强第268位、2020年度北京民营企业百强第14位、北京民营企业文化产业百强第1位。公司上市十年营收复合增速超55%,位居创业板前三,营业收入近年来均为营销企业之最,公司市场占有率达20.89%。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完美世界”)是一家集影视、游戏、电竞、教育等多领域研发和运营的文化企业,旗下产品远销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完美世界在建党一百周年之际推出的献礼巨制《光荣与梦想》,以编年体兼纪传体的艺术手法,再现中国共产党从成立到抗美援朝战争伟大胜利的壮丽史诗。该剧入选“理想照耀中国——国家广电总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电视剧展播活动”重点剧目,曾连续13天在中国视听大数据等各大榜单上蝉联卫视第一。完美世界加强旗下产品的文化载体功能,积极探索数字出版与传统出版协调发展,打造诸多融合国宝级文物、历史人文景观、优秀文化内涵的数字出版物,吸引年轻用户了解和热爱传统文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下去、活起来、走出去。

踔厉奋发担使命 勇毅前行谱新篇

上海芭蕾舞团原创芭蕾《大地之光》在沪首演。新华社发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成立于1999年2月,2015年7月整体改制为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已发展成为集书刊出版、印刷印务、新型实体书店、艺术品经营四大业务板块于一体的综合性大型出版传媒集团。2021年,公司获第五届中国出版政府奖等各类奖项19项,包括正奖12项、提名奖7项,均创历届新高,其中《辞海》(第七版)获最高奖荣誉奖,《火种:寻找中国复兴之路》“全彩插图本中国风俗通史丛书”“中国古生物研究丛书”《〈考工记〉名物汇证》获图书奖,居全国出版集团首位;118个项目入选“十四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首批公布项目(其中2021年完成出版15种,部分出版8种),15个项目获2021年度国家出版基金资助,16个项目获2021年度国家古籍整理出版专项经费资助,均居全国出版集团首位。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44亿元,图书出版主业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增幅达到9%;全年实现净利润1.51亿元。

  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始终坚持“为人民而创作、为时代而创作”,2021年,创作、出品了一系列新主流电影。重点项目《1921》《大城大楼》已全国公映,《望道》已完成制作,三部影片均入选上海市建党百年重点献礼影片名录。上影集团作为主要出品方,出品了《长津湖》《悬崖之上》《我和我的父辈》《爱情神话》等影视项目,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1全年上影共出品和参与出品16部电影、2部电视剧、7部动画、3部艺术短片、1部纪录电影,完成“京剧电影工程”1部,像音像工程11部地方剧目、11部有声剧,译制院线电影13部等。据统计,2021年集团实现营收23.79亿元,增幅45.42%;实现归母净利润5.82亿元,增幅61.67%。上影集团坚定为内容创作生产提供强大支撑和保障,旗下联和院线共有影院734家,覆盖30个省,院线年度票房收入33.21亿元,全国院线排名第三。

  上海米哈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米哈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哈游”)是2011年创立的一家科技型文创企业,陆续推出了“原神”“鹿鸣”“未定事件簿”等原创IP及互联网产品,受到全球用户的喜爱。截至2021年末,米哈游全球员工已超4000人,营收超200亿元人民币(其中海外营收约占50%以上),纳税超18亿元,是上海市创新创业政策带动发展起来的具有代表性的科创企业。米哈游在3D卡通动画引擎技术研究与开发、游戏云技术研究与开发、基于人工智能的动画“智能化”制作等技术研发领域,实现了大幅降低成本的同时输出质量达到行业高级水平。米哈游立足于原创IP的长线、精品化运营,把文创产品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打造民族原创文化精品。2020年9月推出的旗舰产品《原神》,具有15种语言版本,在全球150多个国家/地区同步发行。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积极探索优质内容实现拉新、垂直领域促进活跃、品效电商完成变现等模式,实现百视TV超常规发展。2021年,公司总资产达436.8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90.7亿元,归母净利润18.6亿元,现金流超21亿元。公司建立了良好的用户基础优势,线上业务汇聚亿级规模用户,其中,BesTV融合渠道平台服务6012万IPTV业务用户,8340万OTT业务用户,付费电视有效用户达5600万,互动点播用户达1907万。东方购物会员总数为1150万。公司旗舰产品百视TV依托“内容+服务”双核驱动,深度打造主流传播平台,截至2021年底,百视TV月活用户超1000万,商品交易总额达4.72亿元。

踔厉奋发担使命 勇毅前行谱新篇

在湖南省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藕团乡新街村芦笙节上,村民在跳竹竿舞。新华社发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度,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大力实施“六大战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4亿元,利润总额41亿元,总资产648.72亿元,净资产403.09亿元,集团连续13届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位列2021“全球出版50强”第9位,总体经济规模和综合实力在全国新闻出版业持续保持第一。

  公司内容生产成果丰硕,大力实施文学、学术、科普、教育四大原创工程,系统推进《中国长城志》《中国运河志》《江苏文库》“海外中国研究丛书”等大型出版工程,荣获各类国家级荣誉近130项,全年零售超10万册的一般图书35种,开卷零售市场实洋占有率居全国第二,3家出版社年利润超亿元,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高度统一。集团全面推进实体书店建设,2021年新建实体网点72处,相继打造覆盖全省的8个文化新地标,形成总面积超过90万平方米线下文化服务空间。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是在整合全省广电网络基础上,于2008年7月组建成立的省级国有骨干文化企业,曾两次被中宣部等四部委联合授予“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企业”称号,连续十二年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2021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45868.76万元,较2020年增长11401.9万元。一年来,江苏有线坚持以用户为中心,做大做强“有线+”特色文化内容生产,进一步满足用户的新观看需求,不断提升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在全国省网中抢先推出“学习强国”电视端——“强国TV”,上线“百年恰是风华正茂”党史学习教育专区和“中国共产党在江苏历史展”VR电视馆。进一步深化“新屏战略”,构建“政务+商务+剧务”特色,推出“红色基因·精神永续”党史空中课堂100讲,以“家乡号+视界号+自制号”内容运营为基础,全年在线发布稿件数超过10万条。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把庆祝建党百年宣传特别是“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传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出30余项精品项目。百集微纪录片《百炼成钢》播放量超30亿,实现主题宣传“破圈传播”;《无声的功勋》获中央网信办网络“十佳精品”称号;《致敬百年风华》《百年党史青春说》获评国家广电总局庆祝建党100周年重点广播电视节目。落实中宣部推进县融中心建设和“一省一平台”要求,作为唯一省级技术支撑的荔枝云平台,布置了90多个新媒体处理工具,为全省64家县融中心提供先进技术服务,通过“一键推送”等功能,及时传播权威声音。集团有效应对诸多挑战,整体经营稳中有升,2021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16%。聚焦聚力主题性文化内容产品,推出一批精品力作,电影《守岛人》以“人民楷模”王继才为原型,有力弘扬了爱国奉献精神,荣获金鸡奖最佳故事片奖。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是大型国有文化传媒产业集团,也是国内领先的有线电视网络和新媒体运营商,两次被中宣部等四部门授予“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优秀企业”称号,2020年、2021年连续荣膺“全国文化企业30强”。2021年,全年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05.69亿元,同比增长10.8%;实现合并净利润10.28亿元,同比增长7.1%;截至2021年底净资产159.33亿元,同比增长4.3%。全面参与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承建的多个项目入选省、市、县级典型应用案例,以“引才云”为主要应用场景之一的“浙里人才管家”项目成为浙江省数字化改革第一批“最佳应用”。上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电视端,在全国多个省份推广。打造特色融媒矩阵,建设智慧广电5G融媒应用平台,5G融媒电视业务已在8个省份落地合作。策划制作中央文资办立项的国家级融合发展项目《最江南》等一批原创内容。

  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出版导向,深挖“重要窗口”政治资源,彰显“红色根脉”优势,出版《红船起航》等70余种庆祝建党百年主题出版物,5个项目入选2020年中宣部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选题,2个项目入选国家出版基金“回望建党百年”“记录小康工程”专项资助项目。集团大力发展互联网营销,线上销售收入同比增长60%。集团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形成了“1+4+N”的数字化建设规划方案,启动实施浙版大数据中心、火把知识严选平台、钱塘鸿书平台、浙教云数字教材智慧教育平台等重大平台建设,互联网创新业态取得较快进展。2021年合并营业收入135.23亿元,利润总额16.13亿元,净资产204.38亿元,在《2020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图书出版集团总体经济规模综合评价中位居前列。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积极践行文化强国战略,以主旋律引领和多样化发展的影视内容创作生产和全球传播为核心主业,以第一或唯一出品方出品并播出(上映)的影视剧10部,其中《我们的新时代》《绝密使命》2部剧入选国家广电总局重点电视剧规划选题,同时影视生态产业、职业教育、文创基地等产业蓬勃发展。202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9270.24万元,净利润41293.27万元,净资产673879.14万元。内容创作上,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建党百年等主题主线,创作播出多部主旋律题材剧,《绝密使命》《我们的新时代》《觉醒年代》(联合出品)等破圈热播,成为主旋律国民热剧。

  华策影视坚持国际影视市场的深耕细植,已将10万小时优秀华语作品发行授权到全球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全球新媒体平台建立国际传播宣发一张网,华语影视联播体“华剧场”账号达50个、海外用户达1000万人,《锦绣南歌》《长歌行》等剧荣获国际艾美奖等国际奖项。华策影视专注人才培养,独立创办的全国第一家影视类技工学校浙江华策影视技工学校、与浙江传媒学院合作的全国首家混合所有制本科教育改革试点“华策电影学院”相继开学,为文化强国建设培养优秀影视职业人才。

  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总收入45.38亿元、净利润6.94亿元、归母净利润2.88亿元;通过提质增效及业务结构优化,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5%;公司总资产150.67亿元,所有者权益87.4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4%;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5%,实现国有资产增值。公司连续多年入选“世界媒体500强”,整体实力位居国内报业品牌第一,继续稳居省级党报集团品牌第一,再次入选2021“亚洲品牌500强”,并获得“亚洲报业10大品牌”称号。媒体融合传播能力国内领先。公司拥有媒体16家,打造浙江新闻、天目新闻、小时新闻等3个移动客户端,建立“县级融媒体中心共享联盟”,形成“一核多平台多集群”媒体新格局,新媒体用户规模1.74亿。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8亿元,安徽省人民政府持股100%。控股子公司皖新传媒为全国发行业首家A股整体上市企业。该公司12次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连续16次进入“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中国出版政府奖”“韬奋出版奖”等荣誉。

  2021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注重守正创新,全年主营业务收入161.3亿元、净利润6.3亿元、年末净资产138.6亿元。公司连续8年蝉联全国发行行业总体经济规模第一。在全国率先建立重点读物发行服务创新体系,党史学习教育系列材料发行1134万册,位居全国前列。大力发展文化新业态,新业务收入在文化主业中占比45.7%。教育信息化中标额突破10亿元,文化电商收入增幅79.9%。

  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不断以改革为动力提升市场竞争力、以融合为路径促进全面转型升级、以党建为统领形成坚强政治保障,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23.56亿元,同比增长0.02%;净利润20.39亿元,同比增长5.05%;总资产390.08亿元,同比增长10.76%;净资产214.28亿元,同比增长8.48%。集团在全国同业中率先实现文化全产业链布局,组建江西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省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补齐了产业链关键环节。在全国图书零售市场排名再度攀升三个位次,整体排名居全国第三;实洋品种效率为1.96,位居全国第一;电商销售实洋占有率位居全国第四,同比上升两位。集团旗下三家出版社入选“2021中国图书海外馆藏影响力百强”。

  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社会和经济效益取得双丰收,获国家级大奖、入选各类国家级出版项目208项,同比增长71.9%;第十次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2021年度出版集团合并营业总收入121.0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83%;合并利润总额16.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53%。各项指标继续位列全国出版集团第一方阵。2021年,6种选题入选中宣部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选题,位居全国省级出版集团第四位;47个项目入选“十四五”时期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专项规划,位居全国省级出版集团前列。在“走出去”工作中,全年输出版权180种,入选国家级“走出去”工程54种;“文化出海(趣味中国)”项目被中宣部和商务部等6部委列入重点。

  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聚焦主业主责,推动业态创新,主动改革求变,充分展现出国有文化企业的使命担当。截至2021年底,集团资产总额达到220.43亿元,同比增长8.54%;全年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26.76亿元,同比增长3.17%;实现利润总额10.5亿元,同比增长10.85%。

  集团坚持以优质出版内容打造核心竞争力,策划出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世界贡献了什么》《山河传》《中华文脉——从中原到中国》等重点主题出版物,发行《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党史学习教育图书546万余册。全年版权输出签约130余种、海外出版图书88种。策划打造的纪录片《千古风流人物》点播量超过1700万。旗下电商平台云书网打造基于客户消费需求、突出文化服务特色的“+生活”场馆式新型服务模式,订单图书类占比超50%。重塑新华书店文化消费服务场景,启动30余家新华书店门店服务场景重塑工作。高标准启动版权智库、智慧教育、研学文创等创新业务。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坚持疫情防控和经营生产两手抓,主营业务逆势上扬,全年营业收入113.3亿元,同比增长8.18%;净利润16.27亿元,同比增长5.23%;净资产152.6亿元,同比增长3.07%。荣膺“中国主板上市公司价值百强”,连续十三届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蝉联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湖南企业100强,综合实力稳居全国出版传媒上市公司第一方阵,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中南传媒坚守出版主业,以大书、好书、精品书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国家级大奖与项目数量均居全国地方出版集团前列。《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和《忠诚——优秀共产党人的故事》入选2021年度中宣部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中国共产党百年调查研究思想史》等10个项目入选国家出版基金。全年输出版权314种,6家出版社进入年度“中国图书海外馆藏影响力出版100强”。中南传媒实洋占有率全国第四,新书市场实洋占有率全国第二。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做强做优主流舆论。“头条工程”建设方面,芒果TV常年首页首屏置顶飘红“学习时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报道专区,播放量超59亿。重大主题宣传方面,围绕“建党百年”主题主线,在芒果TV特别推出“建党百年”频道,打造《理想照耀中国》《百炼成钢》《闪耀的平凡》等20多部主旋律正能量精品力作。芒果超媒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社会效益方面,快乐购搭建“芒果振兴云超市”,用内容电商直播带动县市乡村景区销售规模超5000万元,助力乡村振兴。经济效益方面,芒果超媒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53.56亿元,同比增长9.64%。自主打造的芒果TV国际App用18种语言推荐了100多部优质华语文化类纪录片,下载量超过6100万,覆盖全球195个国家和地区。

踔厉奋发担使命 勇毅前行谱新篇

贵州黔西市剪纸非遗传承人岳红霞(左)带领学生进行迎新年剪纸创作。新华社发

  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突出宣传文化主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全力投身党史学习教育这一重大政治任务,累计发行《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重要学习资料1000多万册,及时满足了全省广大党员群众的学习需要。2021年,公司经济效益再上新台阶,实现总资产249.95亿元、净资产118.08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28.93亿元、净利润10.8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30%、7%、22%。2021年,集团完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630余万册的印制发行任务,其中小学版、中学版发行量分别位居全国第一、第二。编写19科国家课程教材,数量位居全国地方出版集团前三。自主开发的粤教翔云平台覆盖全省1.8万余所学校,用户近1300万。牵头起草的《中小学数字教材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列入国家新闻出版业2021年第一批立项行业标准项目。

  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是广西最大的文化产业集团,多年来立足广西特色,持续发展壮大出版主业,积极引领全民阅读,获得国际卓越奖、博洛尼亚最佳出版社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国好书、“世界最美的书”、“中国最美的书”等世界级、国家级重要奖项50多项,获第十一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

  2021年,集团资产总额904762万元,同比增长14.01%;实现主营收入476388.6万元,同比增长14.72%;实现净利润69033万元,同比增长30.13%,连续六年实现两位数递增。2021年,集团共出版4504种出版物,同比增长105种。获第五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5项、先进出版单位奖1项、优秀出版人物奖1项,获奖数在地方出版集团中位居前列。4种图书获第八届中华印刷大奖;6种图书入选2021年度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发行重大主题出版物770多万册,创历史新高。发行《红色传奇》读本575万册。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全年发行图书92.23万种、60797.97万册,其中发行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项目和入选“十四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等各类出版物合计1040种、1746万余册。集团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1.1亿元,同比增长21.4%;净利润12.9亿元,同比增长15.2%;净资产138.4亿元,同比增长7.4%。

  四川新华打造出版物网络销售平台“文轩网”,销售规模从2016年的19亿元增长到2021年44亿元,全年线上销售是线下销售的3倍,稳居国有图书电商第一位、全国图书电商第三位。扶持实体书店多业态发展,一批书店入选全国最美书店。从2019年开始举办的“天府书展”跻身全国四大书展。建设行业领先的出版物协同交易平台,与全球近1500家实体书店、馆配商和网店形成合作。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曲江文化产业集团”)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征程,投资创作生产了一批优秀文化产品。投资的火箭军题材电视剧《号手就位》热播,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剧《大浪淘沙》登陆多家卫视,献礼建党100周年的重大现实题材剧《功勋》四星联播。全年出版图书达2270种,《栖息地》等图书荣获第三届丝路文学奖,广播剧《春桃满园》《祖国知道我》入选中宣部建党百年优秀广播剧展播。曲江文化产业集团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74.24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72.77亿元),净利润4.08亿元,净资产214.16亿元。全年累计投资、担保、并购重组的文化类项目金额达到192.39亿元,占比达69.88%,实现双效统一,持续站位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第一方阵。《大唐追梦》水舞光影秀等精品演艺,已然成为陕西西安旅游的新名片。全年举办100余场文旅体育活动。

  文字整理:温源、姚亚奇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9日 10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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